今年9月1日起,浙江省将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,投保5元最高赔偿限额提高至40万元,比去年高出10万元。这是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《推行校方责任保险 完善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》中了解到的。
缘由
学生意外伤害在所难免
前不久,浙江某中学校园内,两位中学生因一件小事斗嘴、打架,结果一位学生将另一位学生打成重伤,受伤学生住进医院接受治疗,到目前为止,医疗费已经高达30万元。
“若没有校方责任保险,此类事情通常都会牵扯家长和学校双方许多精力。”一位老师感叹。
“教育行业也存在风险,学生伤害赔偿不容忽视。”省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教育产业管理科科长赵杭生说,校方责任险的普及,有效地转移了学校风险。
据了解,我省自2006年开始推进校方责任险,至今初步建立了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服务体系。目前,我省已覆盖了6711所中小学、3720所幼儿园和64所高校的708万余名学生,占全省中小学、幼儿园和高校学生总数的88.56%。而如今下发该《意见》,预期目标是在我省中小学中100%推行校方责任险,让更多的在校学生受益。
亮点
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
根据规定,省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(含特殊教育学校)、中等职业学校,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,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。
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保费,纳入学校部门预算,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,保费标准为每年每生5元;非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、社会力量办学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费用,采取财政全限额(或部分)补贴、学校自筹等方式解决;高等院校自筹投保费用。
当然,保费要专款专用,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截留、挤占或挪用,确保各学校实现校方责任险的应保尽保。
那么,该险责任范围如何?据规定,在校园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中(包括体育课、实验课、课间操、课外活动、春游、夏令营、冬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),因校方责任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最高赔偿限额提至40万元
赔偿限额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。据悉,浙江推行2年多来,单笔最高赔偿额为30万元左右。
不过,从今秋开始,这个赔偿限额还将增加10万元,升至40万元。《意见》要求,在去年每生每年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的基础上,2008年度起,统一提高赔付标准和赔偿限额:每人最多赔偿限额40万元/年,每个学校赔偿限额500万元/年。
“这个赔偿限额高于全国水平。”赵杭生解释说,在其他省份,投保5元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,而浙江例外。
赵杭生还透露,这是根据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所得,同时也是两家保险公司“拿出部分利润”做出让步的结果——保费不变,赔偿限额增加。
声音
市教育局:
杭州中小学100%推行校方责任险
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施锦钊副处长介绍,2003年,《杭州市学生伤害处理办法》(下文简称《办法》)出台,《办法》要求,政府为学生投保出资,也就是说,政府为校方责任险买单。
从这年开始,杭州中小学开始推广校方责任险,到2004年,杭州市(包括萧山、余杭区)中小学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,到今年为止,100%的中小学普及了校方责任险。
“这个责任险,家长不需要再多付一分钱。”施副处长表示,如果学生就读的是公立学校,校方责任险的保费由各级财政支出;如果是民办学校,保费由学生已经上交的学费中支出,学校不得以交校方责任险为由另立名目收费,目前杭州的幼儿园也在逐步推行校方责任险。
校方:
责任险认定面比较窄
杭州第十中学李小枫书记说,“在我的印象中,校方责任险是个很窄的概念。”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并不都算作校方责任险,这个保险的赔付,必须是责任在学校方的。
比如,学生在跳远的时候,老师没有详细告知正确的运动方法,或者跳坑设施出了问题,导致学生受伤,这样才能算是校方责任险。而如果一切都是正常的,学生因为自身缘故受了伤,并不能算校方责任险的赔付范围。
学军小学李勤老师说,校方责任险是一个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推动的一个保险,怎么认定,有明确的规则。具体来说,就是因为学校方面的责任导致学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,就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。
那学生在食堂里摔跤了算不算校方责任?李勤老师表示:“主要看两个方面,一、学校的设施有没有问题;二、学校在教学、组织活动中的程序、过程有没有出错。”
专家:
需建立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机制
不过,有专家指出,保险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和手段,遵循其内在经济规律,也并非“包治百病”。校园安全问题特别是事故纠纷处理,涉及教育、公安、法院、保险等多个相关部门,需要建立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机制,共同推进安全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。
此外,如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条件许可,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设立学生伤害赔偿、学生住院医疗救助基金等。